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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1-7
实施时间: 2023-1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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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工(科)信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工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附件)工作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每月1-10日,已申报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企业需同时满足:
  (一)有效期内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三、申报流程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申报并下载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签章后扫描上传(请检查水印是否清晰)。申报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链接:http://www.innocom.gov.cn/gqrdw/c101325/202311/3a2c2087a9ac41bcaa5c3f10a73bc9b3.shtml。
  四、纸质材料报送
  每月15日后,登录申报网址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审核“已通过”企业请于当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送至所在区属工(科)信局,邮寄仅支持EMS方式。
  各区材料报送地址:
  思明区科信局:小吴,13615968828,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411。
  湖里区工信局:小张,0592-5722172,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525(2)办公室(不支持邮寄)。
  海沧区工信局:小白,15805926761,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43室。
  翔安区工信局:小徐,15880256799,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8号楼407室(不支持邮寄)。
  同安区工信局:小陈,0592-7300277,同安区银湖里71号204室。
  集美区工信局:小郭,0592-6193650,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15室。
  五、咨询电话
  政策相关问题可咨询各有关部门:
  市工信局:0592-2896766、18250170268
  市税务局:12366
  市科技局:0592-2661606
  市财政局:0592-2858161
  思明科信局:13615968828
  湖里区工信局:0592-5722172
  海沧区工信局:15805926761
  翔安区工信局:15880256799
  同安区工信局:0592-7300277
  集美区工信局:0592-6193650
  附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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