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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异常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3-12-28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165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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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为打造行业标准信息库,实现业务的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异常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请各市县财政部门对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目前存在的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有误、专职从业人员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在多家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专职从业人员证件号有误等异常历史数据进行全面清理,具体如下:
  一、全面传达通知
  系统已于2023年12月26日统一向存在异常数据的机构发送异常数据更正短信通知,要求其在1个月内通过系统“异常数据更正”功能,根据系统提示更正异常数据,并提交所属辖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媒体平台公示、电话告知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防止部分机构无法正常接收短信,确保通知到位。未完成更正的机构将无法在系统办理其他业务。
  二、严格数据审核
  各市县财政部门可通过系统“异常数据更正审核”功能,对机构提交的异常数据更正申请进行审核。要加强对每一条异常数据更正申请的审核工作,适当以电话沟通、现场确认、跨地区协调等方式对异常数据进一步核实,特别是对专职从业人员在多家机构执业异常数据的核实,确保更正后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止数据外传或泄露。
  三、加强跟踪督导
  各市县财政部门可通过系统“异常数据机构清单”功能和“异常数据更正进度”功能查看本地区存在异常数据的机构清单以及具体问题和更正完成情况。要明确清理任务,及时掌握本地区机构异常数据更正进展情况,督促机构按要求完成异常数据更正,并注重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异常数据更正的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强化组织保障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系统异常数据清理的重要 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上下联动,确保在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系统异常数据清理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1月3日前将《系统异常数据清理工作联系人登记表》(附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tkjc@hainan.gov.cn。省财政厅将适时对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各地区数据更正结果进行复核和通报。
  附件:系统异常数据清理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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