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起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审批[2023]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2-26
实施时间: 2023-1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起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 河南省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 河南省豫健医学发展基金会
  3. 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
  4. 河南省户外产业协会
  5. 河南省肉牛产业协会
  6.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行业协会
  7.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8. 河南省健康中原医学交流会
  2023年-2027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7] 2017/10/30
温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非营利组 2018/10/3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3]10 2013/5/30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 津财税政[2023] 2023/5/2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薪火 沪税发[2023]93 2023/8/31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 深财法[2024]5号 2024/1/29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粮食局安徽省商务厅 财税法[2016]12 2016/8/12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穂财法[2011]13 2011/3/18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 深财法[2019]13 2019/5/16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 202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