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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3]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8
实施时间: 2023-3-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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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陈立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福建省推广破产案件处置“一站式”联动服务机制的建议》(第112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确保税费债权依法受偿和税费征缴, 2018年5月31日,原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贵院下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高法〔2018〕147号),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协作机制,推进执法协作,着力解决破产、执行转破产、执行财产变现等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陈立新代表建议涉及的税收服务机制,均是基层税务机关根据闽高法〔2018〕147号文件要求所作的探索。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破产业务相关税收政策,支持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推动破产程序中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在贵院的牵头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更好保障破产企业合法权益。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陈慕斌
  联 系 人:张育露
  联系电话:0591-87098240,13850707009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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