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票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22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17
实施时间: 2005-6-17
失效时间: 2011-10-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2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苏国税函[2005]227号《关于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省局决定增加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票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手填式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票种代码为"417"、基本联次为4联、规格为190*105、每本25份。
  二、增加机打式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票种代码为"418"、基本联次为4联、规格为190*105.
  三、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票样不再设计,在百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票样上加千位栏。
  四、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只供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使用,其他废旧物资经营者不得使用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五、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向你分局申请印制套印其名称的千元版《江苏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发票在你分局代保管。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5
实施时间:2011-10-2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 冀国税发[2004] 2004/6/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旧物资购销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有 赣国税发[2005] 2005/4/28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 厦国税函[2007] 2007/4/29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 成国税函[2007] 2007/8/3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废旧物资销售使用普通发票有关 甬国税发[2004] 2004/4/22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以表代证登记纳税人使用发票事 大地税函[2009] 2009/7/1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收购统一发票[废旧物资]使 湖国税征[2006] 2006/5/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 青国税函[2005] 2005/5/25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的意见 津国税流[2005] 2005/7/2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和农产品税收征 闽国税发[2006] 200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