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注协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专家费用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注协秘字[2024]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1-23
实施时间: 2024-1-23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6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分级分类工作”)安排,为简化分级分类专家评审费(以下简称“评审费”)的发放,我会决定对本次分级分类工作实行专家评审费集中支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费用发放对象
  参与2023年度分级分类评审工作的专家
  二、 专家评审费
  专家评审费计算方式为参评天数乘以费用标准(专家评审费=参评天数*费用标准)。
  (一)专家参评天数
  根据分级分类第三方确认的专家出勤情况计算
  (二) 费用标准
  根据第六届理事会调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纪要,分级分类工作专家评审费用标准为1650元/人/天。
  三、 费用发放流程
  (一)发放方式:对事务所进行对公转账
  (二)事务所开具发票
  由专家参与评审时所在的事务所开具核定专家评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信息:
  户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纳税识别码:51440300502677628W
  开票项目名称:评审费或检查费
  (三)发票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于2024年1月30日18:00前提交发票至第三方公司,并填写对公账户信息。(发票信息须与对公账户信息一致。)
  (四)费用发放
  待统计完成后,将按协会财务制度要求进行审批流程,由协会进行统一集中支付。因本次分级分类工作以事务所为单位推荐专家组人员,费用发票由专家参与评审时所在的事务所开具,费用将发放至事务所提供的收款账户。
  (联系人:信息技术部 张老师 8351542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 2023/12/4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 深注协秘字[202 20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