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房产税 > 房产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政字[2024]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1-16
实施时间: 2023-1-11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10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你市 《关于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减免2022年下半年房产税的请示》(呼和政发〔2023〕1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894.254038万元、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284.571451万元、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176.679863万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所列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2024年1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单位纳税人房 沪财发[2024]10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22/10/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外 粤地税函[2001] 2002/8/8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贵溪火力发电厂房产税及城镇土 赣地税函[2006] 2006/8/16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若干 金地税政[2006] 2006/1/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免2008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金地税政[2008] 2008/11/2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伦贝尔市等盟市受新冠肺 内政字[2020]11 2020/12/2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购房产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如何缴纳 鲁地税三函[200 2001/6/1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矿井建筑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7] 2007/3/29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 陕地税函[2003] 200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