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19
实施时间: 2023-9-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4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1.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黑龙江省哈药公益基金会
  4.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基金会
  6.黑龙江永续自然资源保护公益基金会
  7.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黑龙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黑龙江省东北石油大学发展基金会
  12.哈尔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3.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4.黑龙江省博助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基金会
  15.黑龙江省中合慈善基金会
  16.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17.黑龙江省哈尔滨妇女儿童基金会
  18.黑龙江省济众医疗救助慈善基金会
  19.黑龙江省协力扶贫救助基金会
  二、2024—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1.大庆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2.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黑龙江省阳光健康公益基金会
  4.哈尔滨市南岗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5.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黑龙江省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发展研究基金会
  7.黑龙江省慈善总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3年9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 闽财税[2020]7号 2020/5/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2]76 2012/10/29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 广东省财政厅国 2021/5/2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4] 2014/11/1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苏地税规[2011] 2011/5/17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0/18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的 2011/5/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 闽地税发[2009] 2009/1/2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5] 2015/3/23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的 202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