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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停用湖南省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办系统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0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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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统一规范我省车辆购置税征管,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停用湖南省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办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
  湖南省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办系统停用后,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或前往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二、委托代办点撤销管理
  原已签署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办协议的代办点,自当前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不再代办车辆购置税征收相关业务,按协议要求退回票证、签章和Ukey等,并及时办结停用系统相关手续。
  三、涉税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和方式,避免系统停用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二)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发布的通知内容,并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车辆购置税申报辅导培训。
  (三)系统停用后,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拔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影响。对系统停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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