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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9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6-9
实施时间: 2023-6-9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93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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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戴文祥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细化政策举措,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环境
  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一系列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稳住经济大盘。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优先支持小微企业、顶格落实减税降费降成本政策等具体举措。制定《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着力降低个体工商户税负、检验检测费用、房屋租金等,落实有关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在政府性融资担保、社保费缓缴等方面给予个体工商户扶持。针对疫情影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等部门先后制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金融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关于落实检验检测收费优惠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减免房租、优惠检验检测费、留抵退税、缓缴社保、稳岗补贴、鼓励用水用电用气费用补贴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广大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真金白银”。今年5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13个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30条帮扶举措,力促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成本
  今年1-4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4.6亿元。其中,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55.9亿元,惠及100万户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14亿元,惠及15万户纳税人;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14.6亿元,惠及33万户缴费人;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12.2亿元,惠及13万户纳税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增减税9.1亿元,惠及6万辆汽车的购买者。
  新出台的30条《若干措施》,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一是优惠力度更到位。我省继续在国家规定幅度内顶格减免“六税两费”,顶格实施重点群体和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税收减免政策,持续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特别是我省出台减免小规模纳税人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效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缓解资金压力。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我省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二是政策覆盖更全面。“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可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也使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受益。除此之外,个体工商户从事自产农产品销售,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等业务,个体工商户名下的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均有对应的税费支持政策。三是税费服务更优化。全面推进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足不出户,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非接触式办税交流群”等渠道,提供在线咨询、政策速递、辅助办税、远程帮办等线上服务,持续提供便利税务服务。四是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会同我局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若干措施》规定,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三、落实多项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优化“个转企”登记审批流程,允许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件可延续使用,免收各类换证费用,免费发放一套印章。开展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改革试点,推进个体工商户开办和退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跟踪调查,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优化涉个体工商户公证服务方式,对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事项,“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二是保障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大对公用企业垄断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组织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纠正有关部门限定交易等行为,为个体工商户拓展发展空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全面规范收费行为,重点治理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以及违规乱收费等行为。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技能岗位工人可按规定参加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若干措施》还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建立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和新业态从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多元化的帮扶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对以上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单位将按省委、省政府“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有关要求做好兑现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作用,会同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为全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个私经济监管处 苗春芳
  联系电话:0551-63356957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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