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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税协发[2023]6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2-15
实施时间: 2023-2-1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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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我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中税协发〔2018〕020号)要求(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1年度自律检查合格或2022年度新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2023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
  (二)以前年度已认定为等级税务师事务所,须自行申报等级确认表,降低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以便省税协复审确认等级。
  (三)税务师事务所申报资格条件中“经营收入”和“执业税务师人数”标准为:A级为100万元,执业税务师5人;AA级500万元,执业税务师8人;AAA级1000万元,执业税务师10人;AAAA级3000万元,执业税务师15人,授牌分支机构最低经营收入1000万元;AAAAA级1亿元,执业税务师50人,授牌分支机构最低经营收入1400万元。
  申请各等级的事务所需满足以上条件且近两年经营利润不得亏损。
  (四)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具体标准条件,依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中税协〔2018〕020号)规定执行。
  二、评审方式
  (一)对新申请或晋级的税务师事务所,省税协采取案头评审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等级审核认定。由省税协等级认定工作小组对新申报和晋升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核、考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由等级认定工作小组汇总审核结果,提交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和公告。
  (二)对已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申请维持或降低等级的,由省税协等级认定工作小组采用案头审查和实地抽查的办法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
  三、申报资料
  (一)新申请等级认定或晋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需提供材料: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公司章程;
  3.税务师事务所对分支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证明材料、原所变更或注销的相关证明(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适用);
  4.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5.提供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证明;
  6.税务师事务所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清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7.2022年度纳税清单(见附件4);
  8.缴纳2022年度会费发票复印件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见附件5);
  9.内部管理制度(再次申请可只提供变化部分的制度);
  10.税务师事务所有党员需提供党员明细表,有党支部的需提供支部开展党建活动资料证明,星级党支部的证明材料。
  11.参加同心服务团志愿单位、志愿者情况及2022年度开展志愿活动的相关材料;
  12.中税协和省税协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完成学时的证明材料;
  13.2022年度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宣传、品牌建设、诚信建设等方面的材料(在省、市级以上公众媒体刊发的文章、图片资料以及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其他社会宣传活动材料);
  14.提倡保护环境、厉行节约、无纸化办公、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材料;
  15.获得行业外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材料(含单位和个人);
  16.中税协或省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已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需提供材料: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确认表》(见附件2);
  2. 2022年度事务所信息作过变更的需提供行政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件5);
  5.提供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证明;
  6.中税协和省税协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完成学时的证明材料;
  7.2022年度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宣传、品牌建设、诚信建设等方面的材料(在省、市级以上公众媒体刊发的文章、图片资料以及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其他社会宣传活动材料);
  8.获得行业外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材料(含单位和个人);
  省税协对已经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案头审核,经营指标异常或未按时履行会员义务的,须到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核。经考核符合等级认定标准的,继续保留相应等级,对不符合等级认定标准的,取消相应等级资格,并将相关信息在省税协网站公布后上报中税协备案。
  四、工作要求
  1.税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2.税务师事务所申报等级认定其经营收入、执业税务师人数和注册资本均以2022年12月末数据为准(经营收入为完税收入)。
  3.申报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认定办法》进行自评,并于2023年3月1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税协。
  联系人:程菲  电话:029-87882199
  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税务师事务所等级确认表
  2.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纳税清单
  3.财务报表电子版
  2023年2月15日

相关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税务师事务所等级确认表.docx    
2.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纳税清单.xlsx    
3.财务报表电子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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