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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税协发[2022]5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7
实施时间: 2022-7-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1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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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经市税协第五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7日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会员登记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对会员的服务水平,推动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章程》规定,本会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个人会员为:(注册)税务师;单位会员为:税务师事务所、相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  会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并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会员,是指经税务机关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会员,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会员入会登记程序包括信息填报及信息核实。
  (一)信息填报。符合规定的申请人通过中税协会员信息系统填写登记信息,向本会申请办理入会手续。
  (二)信息核实。申请人完成登记信息填报后,应按本会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以供信息核实。本会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核实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入会手续,并打印会员证。
  第六条  第六条所述信息核实相关证明资料如下:
  (一)申请入会的税务师事务所信息核实资料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2.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4.单位会员代表人(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5.本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入会的税务师信息核实资料包括:
  1.个人身份证件;
  2.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
  3.本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  会员证由中税协统一印制,本会发放。会员证作为会员身份资格和享受各项服务的凭据,应当妥善保管。会员证损毁或不慎遗失等,应当及时向本会申请补发,本会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八条  会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第九条  工作单位登记信息为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在本市内变动的,经双方税务师事务所确认后提交所在本会办理;跨省变动的,经转出税务师事务所和本会确认后,向转入地方税协申请办理。
  第十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应会员资格终止,应注销会员登记:
  (一)自愿申请退会的;
  (二)不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会员条件的;
  (三)不履行《章程》规定会员义务,经通知仍拒不履行的;
  (四)受到取消会员资格惩戒的。
  第十一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向本会申请注销会员登记。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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