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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
发文文号: 渝税协发[2023]5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8
实施时间: 2023-1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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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税务师行业的自律意识和社会公信力,通过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和专项整治,持续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积极发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进一步净化税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中税协、市税协《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自律检查”)等相关文件精神,市税协于2023年7月7日-10月9日分阶段开展了自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2022年应参检事务所192家,已注销3家,实际参检189家,其中189家事务所、1402名税务师通过年检,6名税务师未通过年检。应参检税务师1408人(其中:执业1283人,非执业125人),实际参检税务师1408人(其中:执业1283人,非执业125人)。本次检查工作共抽取全市新申请等级认定2家事务所、2022 年度具有相关情形的20 家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税务师事务所在党建工作、经营规模、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等几个方面总体情况较好;各事务所认真开展党建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党支部各项活动,不断扩大党员队伍建设;大所联合小所,相互交流学习,精进业务能力,努力做大做强;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打造企业文化,提升员工归属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成立协会会长为组长,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二级巡视员和副会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拟定并下发《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 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2023年重庆市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安排,有序的开展检查工作;同时,市税协重新组建了执业质量检查专家库,并从中抽调专家12名与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组成4个检查小组,深入开展检查。
  (二)强化业务培训,明确检查任务
  市税协组织召开自律检查人员培训会议,市税协工作人员和执业质量检查专家库全体人员共 40人参加培训,会议学习了《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税务师行业执业道德指引》《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税务师行业质量控制指引》及自律检查工作方案,突出检查重点,全面部署检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三)分阶段开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组织自查。2023年7月7日-7月31日为事务所自查阶段,各事务所于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填报自律检查清单,应填192家,实填192家。
  二是案头审核。2023年8月1日-8月15日对填报的自律清单进行案头审核,事务所师总人数为2694人,(注册)税务师(以下简称税务师)1308人,注册会计师206人,律师24人,税务师与本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有1026人,未与本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有231人,已退休的有95人,在税务师事务所缴纳保险的有418人,在会计师事务所缴纳保险的有296人,在律师事务所缴纳保险的有10人,在其他机构缴纳保险的有472人,在其他机构缴纳社保人数占税务师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有30家,从中抽取20家进行实地检查,抽取2家新媒体宣传较为频繁的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深入核实具体情况。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属于“无证经营”情况,已督促其整改并自愿退会。
  三是实地检查。2023年8月16日-9月30日对抽取的20家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充分沟通,形成一致的意见,并督促被检查事务所在年底内完成整改,最后共形成检查底稿20份,检查总结20份,工作报告1份,整改通知书20份。
  四是协会集中核查。重庆市近3年共有86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中有44家是由本会单位会员出具的高新认定报告,占比为51.16%,取消原因主要申请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破产、企业未存续、企业技术人员离职不满足复审要求、企业处于关门歇业状态、不具备高新技术条件等。对于出具高新报告且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较多的事务所、以前年度已实地检查的事务所,2023年10月8日-9日采取协会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不够高。党的建设体现在墙上或笔记本上的多,而体现在业务工作中的少,大部分事务所重视业务而忽视党建,忽略了党建对业务的促进作用。二是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建工作、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对党规和支部工作条例不熟悉的情况。三是党建资料归档不规范。普遍缺乏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出现党建资料时间上的不连贯。四是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性。各事务所基本上能够按照行业党委的要求开展党建工作,但事务所缺乏开展党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将党史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平台维护方面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维护不够,大多数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的相关信息未进行维护更新,工作人员新入职、离职、死亡等状态变更时,未同步进行更新,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时未同步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更新。
  (三)执业资质方面
  一是存在挂靠不执业的情形。部分事务所的税务师未实际在事务所从事业务工作,未缴纳社保、未发放工资、未出具报告,实地检查的20家事务所共有161名税务师,其中57名税务师存在挂靠行为,占比为35.40%。二是管理不规范。部分事务所未统一保管税务师的职业资格证书、会员证,单位会员证和个人会员证未按时到市税协贴标,存在单位名称变更会员证未同时进行更新的情况。
  (四)执业质量方面
  1.高新技术报告
  一是业务承接管理存在缺陷。个别项目未见业务承接审批程序、业务承接审批表无合伙人签字,未见业务约定书,个别业务约定书与第三方咨询公司签订,且无收费金额,也未注明被审核的企业名称。二是资料收集不完整。部分项目未收集客户单位研发项目立项书,未收集客户单位研发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资料,未收集客户单位研发支出明细账或辅助台账资料。三是审核程序不到位。高新收入审核程序不到位,大部分项目未见描述审定的高新收入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的判定过程记录。研发支出审核程序不到位,部分项目的研发人员名单中包含生产部、采购部等非研发或技术部门人员,对此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关注;部分项目的直接投入中包含生产领料,对此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关注。部分项目审定研发支出与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汇算表显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金额不一致,对此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关注并做出相应的分析说明。四是底稿归档欠规范。大部分项目未编制底稿目录及索引,个别项目归档的审核报告及编制说明未盖章,部分编制说明未完整打印。
  2.其他涉税报告
  一是提前确认收入。个别咨询业务无业务验收成果,且咨询业务未完成,但开票确认收入,在业务约定书未完成签署的情况下,提前提供服务。二是底稿要素不齐全。部分工作底稿无编制人、编制时间、复核人、复核时间、审核说明、审核结论等要素,纳税调增事项的缘由无详细记录。部分工作底稿中未见合同、项目立项、研发清单、折旧清单等重要的证明材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实质性检查底稿,资产折旧未收集企业资产明细折旧清单,亦未见测算表。三是资料收集不规范。向企业收集的基础资料或业务资料未加盖企业公章,残疾人工资明细表疑似事务所编制,并非企业提供。四是重要资料缺失。无客户交换意见记录,部分业务未签订业务约定书,未见收集纳税调增事项有关证明资料,土地增值税鉴证底稿中未见土地合同、土地证等证明材料,鉴证业务工作计划无领导意见。五是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一级复核和二级复核是同一人,并非实际意义的三级复核,质量控制复核人缺乏独立性,中税协系统备案的签字税务师与报告实际签字税务师不一致。六是其他方面。个别报告的出具日期早于三级复核的签署日期,电子底稿的归档方式不规范,管理层申明书、复核记录等纸质档案未归档。
  (五)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会计核算存在瑕疵。少许费用报销单审批流程不完整或缺失,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未保留书面痕迹,费用支出由会计所代付,除记账信息外未附发票及审批单据。二是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未建立客户诚信风险管理制度、未提取职业风险金,客户管理制度无客户诚信风险管理条款。三是部分制度缺失。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未建立单独的客户档案、业务培训制度,事务所存在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实际过程中并未有效执行。
  四、整改要求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发展。各事务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采取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措施抓实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主题教育;要统一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要点,确保两者目标一致、互为支撑,使党建和业务的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要通过机制融合实现党建和业务在目标上的一致性、在任务上的统一性、在效果上的互促性;要发挥主管能动性,主动思考、主动作为,实现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
  二是强化自律管理,依法合规发展。各事务所要加强学习《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和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强化业务底稿编制、复核记录管理等工作,提高业务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要规范税务师人员管理,厘清人员关系,搭建专业的人才队伍。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各事务所要建立健全业务质量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客户档案制度、人力资源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要具备风险防范意识,提取职业风险金,提高防风险能力;要保证会计核算真实有效,报销流程、审批流程符合规定;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制定有效的培训计划,积极打造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各事务所要针对检 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各类问题全面彻底整 改,进一步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 能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舆论引导,树立税务师 行业专业形象,促进纳税人从“被动遵从”到“主动遵从” 到“协同遵从”,形成政府机关、社会公众、专业人员、行业协会四方共赢格局。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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