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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海关关于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重庆海关公告2023年2号
发文部门: 重庆海关
发文时间: 2023-5-4
实施时间: 2023-5-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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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22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1号),明确将重庆市大足龙水五金市场列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目前,该市场商品认定体系、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正式适用于重庆市大足龙水五金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海关监管相关事宜按《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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