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12-7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 第10号),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现就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其中,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免税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三、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
  特此公告。
  附件: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 国家税务总局工 2021/1/1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 厦府办[2015]53 2015/3/10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5/1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划转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2005/1/1
关于201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6]123号 2016/11/16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 黔府办函[2015] 2015/9/2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 沪经信装[2016] 2016/4/27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监[2016]1号 2016/1/26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 2015/12/15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