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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换发资产评估师印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评协[2023]4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9-1
实施时间: 2023-9-1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0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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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号)规定,为做好全省资产评估师印鉴换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鉴换发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会籍关系在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的执业资产评估师。
  二、印鉴换发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本次印鉴换发的办理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1日。
  (二)地点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518办公室(西安市莲湖区四府街41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照中评协规定的规格和式样,由省评协指定专门机构统一制作资产评估师印鉴,今后如有遗失或者损坏,应报省评协重新制发。
  (二)资产评估师印鉴由本人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交由他人或者授权他人保管和使用。
  (三)资产评估师应当在其完成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加盖本人印鉴,不得在未参与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使用。
  (四)新印鉴由各资产评估机构统一领取,领取时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所在机构介绍信。
  (五)新印鉴领取后原印鉴自动作废,由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交旧领新的方式,统一收集销毁。
  联 系 人:王  璐        王雯婷
  联系电话:029-68936477   029-68936475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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