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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优秀资产评估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评协[2023]3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1-30
实施时间: 2023-11-30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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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加强我省资产评估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执业人员,根据《江西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赣会协〔2011〕18号)的规定,我会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2023年优秀资产评估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均简称“执业机构”)的执业资产评估师。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
  2.品行端正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3.勤勉尽职,爱岗敬业;
  4.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水平、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5.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后续教育任务;
  6.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并连续执业三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各执业机构在12月1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将候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评协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上报省评协监管部。
  2.每家执业机构可推荐1名候选人(不限于本所执业人员),执业人员满30名以上的,可以再推荐1名候选人。
  3.组织评审。省评协将候选人名单通过行业网站进行公示,征询行业从业人员、政府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满后,省评协秘书处组织人员对全省候选人材料按《江西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赣会协〔2011〕18号)第五条内容进行审核打分,根据规定人数、得分高低(不低于80分)确定候选人,并将评选结果交由省评协常务理事会审议。
  4.举行表彰仪式。凡被评为优秀资产评估师的人员,江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将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表彰,对其授予“江西省优秀资产评估师”荣誉称号,在省评协理事会或全省执业机构负责人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其个人人事档案和行业诚信档案,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予以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玲玲
  电话:0791-87287825
  邮箱:1310894279@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902室
  附件:
  1.江西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推荐表
  2.材料报送要求
  3.优秀候选人事迹申报材料样式
  江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赣评协【2023】32号.pdf    
附件1-3:江西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推荐表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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