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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税注协[2023]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7-3
实施时间: 2023-7-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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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发青岛):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对税务师行业自律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税务师行业会员自律建设,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2023年行业自律检查,现将税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把开展主题教育与加强行业自律监管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和专项整治,持续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积极发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进一步净化税务师行业执业环境。
  二、检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加入中税协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三、检查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挂证执业”专项整治
  1.工作重点。检查税务师将资格证书挂靠税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行为。
  2.组织自查。各税务师事务所要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开展税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并于7月31日前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自查清单。
  3.开展检查。省税协将根据报送的材料及专项自律检查清单进行研判分析,结合2023年我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按5-10%比例抽取事务所进行现场检查。
  4.整改惩戒。税务师“挂证”行为经查属实的,省税协将督促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据《惩戒办法》规定予以自律惩戒。
  (二)“无证经营”专项整治
  1.工作重点。督促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在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及时办理行政登记;持续整治单位会员无证经营行为,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单位会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比对名单。省税协联系省级税务局纳服部门,将单位会员名单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名单进行对比,筛选出取得营业执照但未进行行政登记的单位会员清单,核对清单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经营行为且开具涉税服务发票的单位会员,并向纳服部门提供名单及联系人电话。
  3.整改惩戒。省税协对发现税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问题,督促其及时办理行政登记;对拒不办理行政登记或存在其他违规问题的,提请省级税务局纳服部门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省税协将依据《惩戒办法》规定予以自律惩戒并向中税协报送检查情况。
  (三)“虚假报告”专项整治
  1.工作重点。根据有关线索,对涉嫌出具虚假高新企业认定等报告的会员进行检查。
  2.组织自查。各税务师事务所要自查近三年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情况,并填写自查清单。此项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
  3.开展检查。根据近三年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及其开票信息和认定高新企业名单信息,结合近三年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录,梳理比对出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组织专家现场检查。
  4.整改惩戒。省税协针对出具虚假报告的问题,依据《惩戒办法》规定,要求相关单位会员按期整改,并及时予以自律惩戒。
  (四)“网络黑嘴”专项整治
  1.工作重点。根据有关线索,对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行为;夸大自身胜任能力,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公开兜售涉税服务报告行为进行检查。
  2.组织自查。各税务师事务所对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于7月31日前填写自查清单,填写内容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微博、小红书等)信息。
  3.开展检查。省税协根据上述填报信息,组织专家开展专项自律检查。中税协根据网络监控风险提示信息,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4.整改惩戒。省税协针对“网络黑嘴”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惩戒办法》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会员按期整改,并予以自律惩戒。
  四、自查信息填报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自查信息全部采用线上方式填报。请于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填写。
  (二)各单位会员应在自查自纠阶段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进入“专项自律检查”模块,据实填报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事务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认真做好“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坚决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应清尽清,并于7月31日前完成自查信息的报送。
  (二)建立长效机制。省税协将建立健全年度整治机制,通过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税务师挂名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对收到的违法违规线索,省税协将核实查处,相关处理处罚结果纳入行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税务师事务所在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向省税协报告。省税协将认真分析汇总,并及时报送中税协。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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