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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税务师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税协发[2022]1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4
实施时间: 2022-7-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0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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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印发《浙江省税务师行业自律公约》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税务师行业自律公约》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4日

  浙江省税务师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行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二条 严格遵法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业管理规定,坚守法治底线,自觉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坚持公平竞争。遵循商业规则,规范有序竞争,坚决抵制不端行为。不接收非法兼职、挂名执业,不恶性低价竞争,不恶意诽谤诋毁同行,不损害同行正当权益。
  第四条 坚持规范执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严格业务实施程序和质量控制,不违规提供税收筹划服务,不诱导纳税人缴费人获取非法利益,不协助纳税人缴费人偷逃国家税费。
  第五条 坚持诚信执业。提升专业技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业质量。恪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不搞虚假宣传,不作虚假承诺,不出具虚假不实报告。
  第六条 坚持廉洁从业。加强警示教育,严格廉洁自律,守好底线、筑好防线。不违法违规索取、收受酬金或财物,不谋取或输送不当经济利益,不参与行贿或指使诱导行贿。
  第七条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管,主动接受同行、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纠偏矫正,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第八条 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专业特长,普及税法知识,客观解读税法,促进全社会增强诚信纳税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传递行业正能量。

相关附件:
《浙江省税务师行业自律公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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