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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台财会发[2023]2号
发文部门: 台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5-4
实施时间: 2023-5-4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阅读人次: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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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和《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压减市级部门预算支出的通知》(台财预发〔2022〕45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浙会服〔2023〕3号)安排,现对2023年度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培训安排
  1.2023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员原则上参加直播课和网络培训。
  2.各县(市、区)和其他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
  3.直播课培训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直播课1期。直播课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7日(其中直播课安排5天,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网页),当次直播课未能参加的学员,可在11月7日(含)前自选其他时间收看直播回放;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规模,根据缴费报名情况更改为直播+录播方式进行,缴费后不得退费。
  4.网络培训
  学员可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https://kjzj.czt.zj.gov.cn/),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下点击“网络继续教育”登录学习。如有符合条件的学员登录不成功或登录后无法显示对应“高级”级别的,应先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会计人员信息”栏下点击“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变更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待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再登录学习。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市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培训实行自愿原则。
  三、报名方法及缴费
  1.直播课报名具体操作方法
  进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s://e-nai.cn)→进入“培训专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点击“浙江高级会计人员在线学习专区”。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
  直播课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0:00至2023年10月22日12:00,费用280元。在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学员,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内,可电话咨询:400-063-0318。
  四、其他事项
  1.培训发票。参加直播课进行培训的,报名缴费成功后,学员可以在网络学习专区自主申请电子发票,选择“普票开具”或“专票开具”,请认真填写开票信息。
  2.培训要求完成直播课网上报名缴费的学员请务必按时参加培训,未全程参加者,将没有本次培训记录。
  3.培训证书
  所有培训班将不再发放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浙江省高级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报名网”报名系统,在“我的培训记录”栏目查询和自行打印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将同步至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自动完成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
  浙江省会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8083889,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576-88209961,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用信箱:zjkjkp@163.com。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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