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等10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政字[2016]23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0-24
实施时间: 2016-11-1
失效时间: 2018-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济宁、威海、德州、聊城、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请示收悉。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施行。
  附件:济南等10市部分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邵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2/10/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调整全省城镇土地 闽财税[2006]13 2006/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浏阳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3/1/1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和确定我省岩金矿 赣财法[2014]16 2014/3/1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乡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5] 2005/10/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丰都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 渝府[2023]1号 2023/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调整城镇 湘地税函[2001] 2002/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我区车船税税额 新政办函[2011] 2012/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煤炭资源税 湘财税[2005]10 2005/12/29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津市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3] 20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