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较低数额罚款”标准适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市监规[2022]1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11-1
实施时间: 2022-11-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6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较低数额罚款”标准适用暂行规定》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较低数额罚款”标准适用暂行规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令)第十三条第二款“前款所称较低数额罚款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规定”的规定,为规范我区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较低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条规定,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的,停止公示。我区范围内上述较低数额罚款的标准是:对公民处以五千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罚款。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中“较低数额罚款”的执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较低数额罚款”,参照本规定执行。
  上述标准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裁量权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2011/6/23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 鲁市监法规字[2 2021/12/20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指导规 沪财发[2017]10 2018/1/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云 2021/11/17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冀市监规[2023] 2023/8/2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注册税务师、 京国税发[2007] 2007/7/16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税务行政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7/1/1
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 2016/9/3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 沪地税发[2015] 2016/1/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 重庆市地方税务 2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