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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海关
发文时间: 2023-7-7
实施时间: 2023-7-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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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按照海关总署工作要求,结合关区实际,制定《深圳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
  一、巩固先进制造产业优势
  提供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一站式”通关服务,支持先进制造业生产设备进口。开展跨直属关区口岸与属地协同监管改革,持续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设备料件“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便利化措施实施范围。用好“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与分析系统”,对重点科研项目开展“一项目一指导”,提升检疫审批效能。
  二、助力民生物资扩大进口
  提升大米、肉类、植物油、乳品、水产品等重点进口食品检疫审批、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等业务办理速度。扩大进口水果“白名单”顺势监管模式应用范围,在检疫审批、实验室检验、口岸检查、拟证出证等环节实施便利举措,提升进口通关效率。
  三、支持大湾区跨境生鲜链建设
  探索建立产业平台集中监管新模式,实施农产品“出口前质量管控、口岸快检快放”,推动供港蔬菜海吉星“供货证明”改革措施落地,保障大湾区生鲜产品安全便捷供应香港。
  四、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出口
  支持企业叠加“提前申报”“抵港直装”模式,采用船载集装箱运输,提供原产地规则指导,在隶属海关建设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服务新能源汽车扩大出口。
  五、促进储能产业健康发展
  对出口锂电池电解液等危化品实施“信用联动分类管理”,对出口锂电池危险货物的包装使用鉴定试点“检查验证+合格保证”,提供常见问题“错题集+答案库”方便企业查询,保障锂电储能产品快速出口。
  六、保障大宗商品供应稳定
  综合运用预约通关、先放后检、先卸后报、到港即查、快检快放等便利举措,提升矿产品、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大宗资源商品通关效率。发挥进境粮食绿色通道作用,加快检疫审批、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速度,打造大湾区进境粮食监管服务链。
  七、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
  扩大“大湾区组合港”覆盖范围,促进珠三角港口群一体发展。深入推进“海空港畅流计划”,提升空港进口货物周转效能。持续推进“直装直提”业务无纸化办理。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施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保障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
  八、提供线上便捷通关服务
  全面推广“关企e视通”,升级优化“i深关”,推出“深关数”小程序、对企信息化服务应用,拓展升级深圳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推广跨境电商企业申报电子数据数字签名“云加签”服务,实现业务“线上办”“少跑快办”。
  九、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
  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组合应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分送集报”“耗料式账册管理”等创新模式,积极拓展物流分拨、研发设计、检测维修、保税融资租赁等业务。
  十、加强国际展会服务保障
  支持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或其委托单位统一向海关提供担保,支持保证保险等多种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展会提供驻场监管及免保政策。实行展览会备案、接单审单、查验、放行、核销等环节“一站式”办理,对不便拆卸的展览品实施展馆查验。支持展品在综合保税区外展示,便利展览品全国巡展。
  十一、支持RCEP高质量实施
  进一步发挥“深圳RCEP服务中心”作用,联合地方相关部门举办“RCEP服务月”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享惠案例分享。开展RCEP落地成效的专题评估,针对“应享未享”产品实施精准帮扶,帮助相关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享惠。
  十二、落实“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
  支持深圳推进“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实施中新(深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赋能工程。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建立深港陆路口岸海关“点对点”快捷协作机制,打造联系更加紧密、操作更加规范、处置更加迅速的深港陆路口岸海关合作格局。
  十三、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
  依托线上政策宣讲会、AEO高级认证实训基地等“线上+线下”方式,围绕先进电池材料、高端医疗器械、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市场主体开展链式信用管理和集团式认证,培育更多优质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帮助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
  十四、进一步推广主动披露政策应用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
  十五、推进加工贸易提档升级
  试点“保税+ERP”监管改革。持续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支持加贸企业在国内开展研发设计、验证测试、物料采购、芯片烧录等技术含量高的工序。建设“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服务站”,为企业提供精准政策宣讲、合规辅导、个性化业务实训等服务。
  十六、试点推进“仓厂联动”改革
  开展保税仓库和加工贸易工厂联动监管改革试点,在保税仓库WMS与加工贸易工厂ERP与海关对接联网基础上,支持保税仓库出库环节实施“批次出库、集中报关”、CCC免办类商品实施“定期抽核、分批出区”,简化加工贸易账册设立(变更)等环节手续,促进保税仓储物流与加工贸易生产要素高效流动。
  十七、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开展寄递业务场所智能化监管改革,扩大寄递渠道“数字清关”改革覆盖面。支持跨境电商保税进出口业务在福田保税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开展运行。落地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政策。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退货中心仓。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
  十八、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技贸措施影响统计调查,强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监测及分析研究,积极开展技贸措施通报评议、特别贸易关注研提等工作,发挥技贸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作用,帮助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强化自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联合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平台企业等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解读和培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预确权”“云确权”,助力知识产权合规货物快速通关,为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
  二十、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和海关统计服务
  加强重点商品进出口监测,通过深圳海关门户网站定期发布深惠两市及关区进出口数据、外贸分析资料,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海关统计数据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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