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海关公告2019年第3号
发文文号: 南昌海关公告2019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2-14
实施时间: 2019-2-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2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方便原产地签证企业就近办理业务,南昌海关对南昌市及抚州市原产地签证业务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
  (一)赣江新区海关负责南昌市及抚州市原产地企业备案和管理工作。
  (二)赣江新区海关、青山湖海关同时承担南昌市及抚州市的原产地签证工作。
  (三)2019年2月18日起,需要在青山湖海关办理签证的企业,应向赣江新区海关提出申请,经赣江新区海关核准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青山湖海关或者赣江新区海关办理业务。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山湖海关:南昌市京东大道183号
  联系人:姚文婷    联系电话:0791-88195653
  赣江新区海关:南昌综合保税区保税大街168号
  联系人:袁沫      联系电话:0791-86695998
  特此公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海关关于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停止办理原产地签证等三 厦门海关公告20 2019/3/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和 豫政办[2016]64 20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