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海关关于推广海关审价作业单证无纸化的通告
发文文号: 甬关通告[2023]2号
发文部门: 宁波海关
发文时间: 2023-9-26
实施时间: 2023-10-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108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提升审价操作的便利性,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宁波海关决定自2023年10月9日起在关区推广审价作业单证无纸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可通过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接收和反馈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价格磋商通知书、价格磋商记录表等审价文书及随附单证资料电子数据。
  二、上述无纸模式下,海关与企业间互相发送电子文书的发送时间即视为对方接收时间,相关审价作业时限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规定执行。相关电子文书上生成的海关和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经办人员信息即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如果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需要纸本盖章文书,可打印电子文书后到海关盖章。
  三、海关根据管理需要要求提供纸质单证资料的,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
  特此通告。
  附件:审价作业无纸化操作手册(企业端)
  宁波海关
  2023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审价作业无纸化操作手册(企业端).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工 渝市监通告[202 2020/3/17
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5号 南京海关公告20 2015/11/16
关于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贸 海关总署国家外 2013/9/16
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26号 厦门海关公告20 2015/8/5
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进出口报关单证档案企业存储管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5/1/1
天津海关公告2015年第5号 天津海关公告20 2015/4/22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旧办法衔接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补充考 京财会[2013]76 2013/5/2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事项无纸化和扩大 2016/11/14
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 国知办发运字[2 2024/5/10
关于在部分海关开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无纸化试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