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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2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函[2023]8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5-12
实施时间: 2023-5-12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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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冯旭光委员:
  您提出的0721号“关于在上海率先探索提升国有上市公司估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关于“推动本市国有上市公司盘活存量”的建议。2021年市国资委开展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并下发《市国资委关于推动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沪国资委产权〔2021〕1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2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台《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业务整合,推动提高国有上市公司竞争力。我们积极支持上海国有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关于“在国企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议。《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细化各治理主体权利责任义务,完善董监事会工作规则,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落实法制建设等相关职责。明确履职要求,促进董监事依法合规行权履职。积极推进上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立内控合规机构。将投资备案、产权变更、监督检查等国资监管硬约束纳入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深化员工持股试点,支持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的企业集团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参与员工持股。”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支持上海市国有企业灵活规范地开展股权激励和扩大加工持股计划,优化考核评价和监管机制,不断推动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竞争力。
  关于“推动新增拟上市国企到估值高的科创板等板块上市”的建议。近年来,市国资委、证监局等部门通过召开深化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试点座谈会、“浦江之光”行动系列调研会、对上海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拟资助企业开展评审、召开拟上市企业政策宣传和规范性培训等方式,积极服务重点硬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目前,上海国有拟上市企业有18家,其中7家拟申报科创板。
  关于“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议。在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我们积极倡导本市国有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推动提高董监高参与度及问题回复质量。2022年本市国有控股A股上市公司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司比例达97%。鼓励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机制,目前,上海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均规定了利润分配的政策及决策程序,九成公司在自查期间进行过现金分红。
  关于“研究在资本市场加快引入长期资金”的建议。目前市国资委正在进一步优化上海国企ETF,启动指数调整工作,促进上海国企ETF反映上海国企的发展成果。国企指数和国企ETF基金方面,目前已有中证国有企业200指数(000956.CSI)、中证上海国企指数(950096.CSI)、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000056.SH)等多个国企相关指数发布,沪深两市共有8只国企相关ETF上市交易,其中5只由上海基金公司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优化治理机制,引导机构投资者不断强化投研能力建设,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是拟在2021年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在资本规划、公司治理、创新发展、激励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细化要求,推动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二是优化市值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指标设置和赋分机制,加大风险事项的扣分权重,引导督促监管企业积极履行大股东职责,规范有效推动国有上市公司健康积极开展资本运作。
  三是鼓励监管企业积极发挥国有股东作用,抓住注册制下资本市场改革契机,积极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企业积极盘活存量参与国企ETF、公募REITs试点等。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姓名:李尧               联系电话:23117513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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