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关于取消临港新片区一家企业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规[2023]5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7-7
实施时间: 2023-7-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规定,鉴于上海箱云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迁出临港新片区,已不符合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经会议研究,决定取消该企业的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023年7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 沪经信规[2021] 2021/7/15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 琼府[2015]67号 2015/8/17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若 湘政发[2013]27 2013/7/27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沿海地区重点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 辽政发[2015]69 2015/12/2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 沪经信规[2021] 2021/12/3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 沪经信规[2023] 2023/4/2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 沪经信规[2022] 2022/10/26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重 杭政办函[2011] 2011/8/27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产业2016年度行 豫政办[2016]24 20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