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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5-16
实施时间: 2023-5-16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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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协(学)会:
  为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2023版)》,已经2023年5月5日第15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2021年8月印发的《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晋市监发〔2021〕195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精神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安排部署,综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省局决定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助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服务我省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建设,推动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问题导向、精准推送、直达惠享,打通堵点”工作原则,加大调查研究力度,针对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在助企纾困、收费减免、技术支撑、入企帮扶等方面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深入企业进行帮扶,推动市场主体量质“双提升”,提高我省整体质量水平,有效支持我省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做大做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五全为基、六有为要”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采取“惠企直通车”方式,实现市场监管主要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研究出台更加精准的惠企惠民一揽子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各类直通式、精准化入企帮扶活动。
  到2023年底,通过“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助力市场主体攻克一批发展“难题”,推动市场监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优势持续增强,我省转型根基进一步夯实。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省局组建“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鞠  振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新安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全根  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胡百顺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成  员:各业务处室负责人、知产保护中心负责人、省检中心分管领导
  三、聚焦重点,一企一册服务龙头企业
  针对十大产业链和专业镇,立足市场监管自身职能,用好市场监管政策“工具箱”,打好市场监管服务“组合拳”,选取部分产业链链主企业、专业镇代表企业及各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精准匹配、精准推送,“一企一册”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省局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组织相关职能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市县局及专家等,与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充分展示市场监管政策“工具箱”,了解掌握企业需求,确立需求清单。根据企业主要需求,以需求对应处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直通式、个性化解决问题手册,确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对口帮扶,统筹协调推动。工作推进小组要加强督导,以台账管理形式,逐条推进,逐条落实,对牵头处室推进情况逐月研判,精准调度,闭环交账。
  “一企一册”要精准服务企业需求,科学规划帮扶方案,扎实推进任务落实。服务企业要立足我局各项职能,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质量提升与山西精品培育、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和标准管理水平、改进完善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升工艺水平、实施标准等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强化“三品一特”管理等方面重点实施。
  四、夯基垒台,全职能普惠市场主体提升
  (一)优化政策供给。联合相关厅局出台我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有效衔接重点行业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相关质量政策的组织保障、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质量强省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以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十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探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创新性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机制,不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修订山西省质量奖评选相关系列标准,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政策,
  (二)提升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能力。组织召开全省质量工作推进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实施企业质量管理帮扶行动,通过标准体系建设、生产技术指导、操作规范制定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大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力度,优化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完善产品伤害信息收集监测体系,加强召回效果跟踪与评估。组织“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
  (三)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加强商标保护帮扶,专题开展维权援助,组织服务团队进行专利分析和知识产权信息统计研析,形成典型案例,提供成功经验做法。畅通专利转化渠道,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开辟商标优先申请通道,优化信息公共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帮助解决企业研发、纠纷等问题。提高预审服务水平,优化预审资源配置,严守审查质量,为创新主体提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优质、及时、高效的预审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宣传引导。
  (四)加大品牌建设扶持力度。持续完善“山西精品”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做好“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培育工作,加强对省公用品牌建设联合会和认证联盟等第三方市场化运营机构的指导监督。优化“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流程,加强在标准制定、认证实施等重点环节的指导支持力度。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山西精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山西精品”的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和实施成效,总结推广“山西精品”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挖掘“山西精品”获证企业成功案例,引领更多企业迈入“山西精品”先进行列。
  (五)创新市场监管服务路径。发挥市场监管技术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入企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开展提升行动区域产业试点为抓手,将专业镇提升行动工作和区域试点工作结合起来,组织指导认证机构深入企业实施“一对一”的精准技术帮扶,帮助小微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行动,指导企业科学合理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分类提升企业计量能力。面向重点行业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提升改进实验室检验检测方法。组织开展盲样比对、结果汇总分析、检验能力评价等检验检测技术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强化质量基础设施 助力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高级技术人员研修活动,为煤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六)实施企业减费降负专项行动。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验检测费用减免30%。对全省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分级实施免费强制检定。对校服、学生用被装等产品减免检验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省局“7个10”重点任务清单的“一号工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忠诚导向、系统导向、问题导向、斗争导向、算账导向、民生导向”,按照省局“五全为基、六有为要”的总体思路,提高政治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把握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各市局及示范区局要根据省局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研究提出“省级政策+市级具体措施”的政策“组合拳”,制定出台专项行动计划,建立任务台账,形成闭环管理,打造工作亮点,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实”字当头。专项行动要扎扎实实深入调查研究,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找准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吃透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扎实帮助解决问题。要以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为着力点,以提升企业经济社会效益为目标,把企业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让企业在专项活动中真正得到帮扶,真正得到好处。坚决杜绝“走过场”“作秀场”“花架子”“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严禁借活动之名无故扰民扰企,增加基层负担。
  (三)创新帮扶形式。各单位要对照“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列出问题清单,组织实施一批针对性强、参与度高、切实管用的入企帮扶活动,与市场主体面对面交流、手把手帮扶。行动要与优化“三无”“三可”环境,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市场监管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活动效果要实实在在惠及市场主体和群众。省局各处室要加强业务指导,为各市局及各直属单位组织相关活动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指导等便利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认真梳理汇总?惠企直通车?典型经验做法,强化与主流媒体的宣传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惠企直通车?系列宣传报道。省局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提升?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的影响力。(五)强化督导考评。省局?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汇总梳理任务及措施清单,进行台账管理,按月汇总,按季调度,压实工作责任,督促任务落实,推动?惠企直通车?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有关工作考核指标。 <mailto:(三)按时报送情况。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2023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省局信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gsjgc@126.com)。>
  附件:
  1. 一企一册服务龙头企业任务落实清单
  2. 全职能普惠市场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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