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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3-10-20
实施时间: 2023-10-20
失效时间: 2023-12-17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4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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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债券登记结算相关工作,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落实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调整总则部分关于债券品种分类的表述,修订跨市场转托管内容。
  二、债券质押式回购名称调整为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三、修订债券初始登记材料要求、删除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内容、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业务内容,以适应注册制及退市制度改革等业务变化。
  四、其他文字性修订。
  本指南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公布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2023-12-15
实施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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