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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0-17
实施时间: 2023-10-1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0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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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史文静
  电话:010-88250213
  传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附件:
  1.《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1.《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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