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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9-22
实施时间: 2023-9-22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0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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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相关附件: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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