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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3]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18
实施时间: 2023-9-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51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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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及有效期予以公布。
  附件:吉林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吉林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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