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务法规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绩效[2023]1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23
实施时间: 2023-8-2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8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相关社会团体:
  为提升各行业领域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专家在预算绩效改革和管理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市财政局拟与市民政局合作建立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实务专家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选聘条件
  (一)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2.熟悉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和义务;
  4.未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相关专业领域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工作的,应具有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其他专业研究机构工作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在政府及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实务操作经历和丰富预算绩效管理经验;
  4.由市级社会团体推荐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工作经验丰富。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入库
  1.国家部委选用的预算绩效专家、行业领域专家;
  2.国家级行业领军人才或高端人才。
  (四)拟选聘的行业领域类别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公共安全类
  3.教育类
  4.科学技术类
  5.文体传媒类
  6.社保就业类
  7.卫生健康类
  8.节能环保类
  9.城乡社区与住房保障类
  10.农林水类
  11.交通运输类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
  13.商业服务业类
  14.金融类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
  16.粮油物资储备类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
  二、选聘程序
  (一)定向推荐。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向各相关社会团体印发工作通知。各相关团体开展选拔推荐,组织拟申报预算绩效实务专家的人员,如实填写《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实务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连同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等,经审核后,在规定时间之前推荐到市财政局。
  (二)数据审核。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社会团体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审核把关,并在《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实务专家入库申请表》中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每个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推荐超过4名专家候选人。
  (三)量化评审。市财政局将依据选聘条件,对申请者资料进行量化评审,择优选聘。对经评审后担任预算绩效实务专家的人员,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聘期三年。市财政局对入库专家按照“能进能出”原则,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预算绩效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1〕19号)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增补。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实务专家入库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复印件;
  (四)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公开出版刊物、所发表文章、专利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五)以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绩材料等复印件,如绩效评价报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等;
  (六)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业绩材料等复印件,如获奖证书、聘书等;
  (七)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申请者可登录天津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t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请表电子版。
  请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和扫描版报送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处邮箱(sczjysjxc@tj.gov.cn)。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实务专家入库申请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处 刘 通 联系电话:23205803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管处 游天丰  联系电话:23513590)

相关附件: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 辽财预[2013]31 2013/1/1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发布预算绩效年度 云财预[2016]17 2016/6/2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 沪教委财[2015] 2015/2/11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 2018/1/9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 嘉财绩效[2011] 2011/11/9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4]70 2014/10/22
沈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 沈政办发[2012] 2012/6/2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市级预算绩效专家库首批专家 渝财绩[2014]3号 2014/4/18
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财预[2019]136  2019/7/26
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 财办监[2024]67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