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3-2024年资产评估行业青年研究项目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中评协公告[2023]18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9-14
实施时间: 2023-9-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发现和培养资产评估行业优秀青年人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资产评估行业青年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
  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课题研究针对性,2022年我们组织开展了相关问卷调查,了解行业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对调查问卷结果的统计与分析,2023-2024年青年研究项目将侧重从以下方面开展:
  一是新兴产业与创新企业资产评估研究。主要包括绿色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核心业务涉及半导体、物联网、软件研发等的科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评估研究。
  二是轻资产企业资产评估研究。主要包括核心业务涉及游戏、影视、传媒、广告等的轻资产企业的评估研究。
  三是资产评估前沿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包括数据资产、知识产权、ESG等方面。
  四是资产评估实务研究。主要包括规范评估假设前提、模型方法、参数选取等方面研究,突出研究的指导性、可操作性。
  请结合上述研究方向申报相关选题。
  二、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切实的项目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研究项目应当只包含1个研究方向,确保研究内容不松散空泛。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单位
  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行业协会、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均可以申报项目研究工作。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项青年研究项目,资产评估机构的分公司可以单独申报。申报单位应当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项目组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3-5人,来自资产评估机构的成员和来自高等院校的成员至少各1人;
  2.项目组成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每人只能加入1个项目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研课题、评估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其他在研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2023-2024年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
  4.申报单位应当指定1名项目组中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组负责人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资产评估及相关领域具有工作或者研究经历。
  五、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参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50号,网址:http://www.cas.org.cn/xwdt/xydt/60524.htm)等有关规定进行。
  项目研究成果著作权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所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择优以图书、报告等形式,向行业、社会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推广和宣传。
  六、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24: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申报单位应当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3-2024年资产评估行业青年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将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原版(WORD)发送至keti@cas.org.cn,邮件主题注明“青年研究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名称)”字样,例如:青年研究项目申报(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七、项目周期
  为促进青年研究项目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借鉴成长、提高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增强研究深度和专业性,本次青年研究项目周期适当延长。
  项目中期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项目结项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八、其他事宜
  1.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3万元,对理论上有较大突破创新、实践中有较强指导意义的优秀项目成果,将酌情增加2万元-3万元资助金额;
  2.对于优秀的理论研究类项目报告,鼓励项目组继续进行相关研究,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办的期刊或者其他平台进行宣传;对于优秀的技术类成果可以考虑以适当形式转化为准则或者专家指引;
  3.申报单位或项目组成员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3年内不得承担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任何研究工作。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综合标准部 贾文杰
  联系方式:010-88014229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3-2024年资产评估行业青年研 究项目申报书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3-2024年资产评估行业青年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编报资产评估机构2009年度会计报 浙评协[2010]3号 2010/1/24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 鄂评协[2016]15 2016/6/6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辅助系统技术标准》的通知 中评协[2023]1  2023/1/12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的通 中评协[2019]24 2019/8/28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5年海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 琼评协[2015]52 2015/11/3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人民法院委 京评协[2019]53 2019/11/15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 鲁评协[2018]23 2018/5/28
关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报告[2022年度]》案例征集的 中评协办[2023] 2023/4/19
广东省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 粤财工[2009]13 2009/5/19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年度报备工作有关 鄂财函[2010]27 20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