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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文文号: 厦税函[2023]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17
实施时间: 2023-3-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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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近接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的《当前影响厦门民营企业发展后劲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18号),我局对提案中涉税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讨,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大部分领域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比率较高,而享受低税率的优惠占比较低”的问题
  据统计,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5056户企业均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比增长12.98%;加计扣除总额达223.66亿元,同比增长51.78%。全市852户盈利高新技术企业中,481户享受高企15%的税率优惠;2户享受特区内新设高企的特区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369户高企因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等优惠条件,我局网报系统自动引导企业享受最优惠的政策,其中28户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10%”优惠;341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5%+10%”优惠。(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到期,暂无相关数据)
  二、关于“通过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提升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的建议
  税收优惠是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调节经济的一项有效手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我市税务部门不断提升纳税服务的水平,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缓解就业难题。一方面,积极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鼓励民营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所属期2019年-2022年,全市申报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金额合计1.77亿元。另一方面,落实普惠性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22年释放政策红利超272亿元,惠及广大民营企业,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缓解经营压力,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税务总局、厦门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大税费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费支持政策综合效应,将“真金白银”直达企业,助力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发展壮大,起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深入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创新深化“五措并举”做法刊载税务总局《税收经济调研》,得到总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一是全市税务系统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利送达市场主体,不断提升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覆盖面,让纳税人“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二是推动市政府牵头组建退税减税工作落实机制,纳入全市“一盘棋”谋划,推动退税减税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创新“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包括“一个专班”“两张清单”“三方协作”“四个时点”“五大保障”,确保减得便捷、退得迅速,努力为企业减负“输血”。2022年,厦门税务系统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272亿元。其中,累计为2.9万户中小微企业办理留抵退税70.92亿元,28.5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减免税额21亿元;24.6万户次纳税人享受顶格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10.13亿元;2.4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14.2亿元。
  (二)聚焦民营企业诉求,倾力服务企业发展。在加强税企沟通方面,市、区两级税务部门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座谈会,与民营企业“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服务。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工商联主席柯希平对税务部门的政策兑现力度、诉求响应速度、纳税服务温度给予肯定。在服务台胞台企方面,厦门税务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第一税务专席”,推出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扶持台胞就业创业的四大类38条服务举措,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第一税务专席”服务品牌。在助力解决难题发展方面,厦门税务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深入推进“银税互动”项目,与27家银行金融机构重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2022年,累计为6.19万户次纳税人提供427.2亿元信用贷款,同比增长23.6%。
  (三)法治税务稳步前行,税收营商环境显著优化。一是税收法治理念不断深化,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鼓劲。进一步强调“良法善治”理念,优化审慎包容的税收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首违不罚”或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数增加29%,普通程序处罚数下降55%,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情况满意度升至全国第4名。二是税费服务供给便捷丰富。进一步突出“税企命运共同体”理念,率先实现“房地产交易税收全程网办”,二手房交易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同征同管;创新推出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线上代缴“联动一次办”,社保费公积金一键申报等12项跨部门业务“打包办”等服务;建成全市首个智慧办税厅,得到国务院“职转办”推介,获评全市2022年度改革创新最佳案例。三是税费共治范围逐步扩大。推进跨部门业务协作,支持高新企业孵化,全年认定净增800家,创历史新高,助力厦门跻身全国“专精特新”城市十强。在全省首次数字化营商环境监测中,厦门税务纳税指标名列第1名,列为标杆单位。
  下一步,厦门税务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更大决心、更硬举措、更实作风,全力推进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快准稳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推送精准度,加强对民营企业政策辅导力度,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为促进厦门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税收政策支撑,服务厦门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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