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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5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2-17
实施时间: 2023-2-17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03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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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商务局:
  近接由贵局主办、财政局与我局协办的《关于制订扶持措施缓解企业印花税成本增加的建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54号),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废止了相关印花税核定征收的依据文件,我局之前出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文件因无上位法支撑也同步废止。因此新法施行后取消了印花税核定征收,全部改为据实征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局做好奖励政策落实,按时提供相关企业名单和数据,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商贸业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函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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