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财务年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评协[2023]1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5-5
实施时间: 2023-5-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6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一、自查内容。包括机构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收入数据以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数据等。重点针对财务报表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虚报、瞒报业务收入情况,业务收入(按经济指标业务收入基本情况表口径统计,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咨询业务、工程造价、会计审计、涉税业务、其他业务等的收入)数据与申报纳税数据是否准确、一致。
  二、自查范围。重点检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视情况延伸至以前年度。
  三、自查自纠。各机构根据自查情况,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自行纠正,重新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请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修改经济指标汇编系统相关数据等。
  四、自查报告报送时间。各机构将自查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表(详见附件)于2023年5月15日前签字盖章后送交或邮寄协会秘书处。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财务自查自纠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含评估法、会计法、审计法、统计法、公司法、税法、民法典等)规定,坚守行业执业道德底线,认真做好此次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和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自查没有问题的机构,要按“零报告”要求上报协会,自查有问题的机构将问题如实上报协会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协会将于5月底后组织专项复核,对于不认真自查自纠的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1、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律惩戒,必要的时候进行停业整顿;
  2、将该机构有关虚报、瞒报业务收入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3、将协会对该机构的处理结果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纳入诚信档案系统。
  协会联系人:冯惠       联系电话:0771-2863032
  附件: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自查情况表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5月5日

相关附件:
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自查情况表.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在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 中税协发[2022] 2022/7/8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情况自查自 云评协[2022]11 2022/3/15
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2] 2022/7/16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纳税人自查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3/3/25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在安徽省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 2022/7/18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我省 晋注评协[2015] 2015/7/2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工作 豫财监[2015]11 2015/4/29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资产 川注协[2007]97 2007/12/13
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21]40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