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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3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评协[2023]2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6-28
实施时间: 2023-6-2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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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巩固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缓解疫情给会员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行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会员2023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3〕2号)将会员会费上交中评协40%分成部分减免25%(即会费总额部分的10%)的文件精神,协会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行业的影响,本着量力而行、一视同仁的原则,现就有关减免会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减免会费标准
  按照中评协〔2023〕2号文件执行,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2023年应交会费予以减免10%计算。
  二、注意事项
  我会按各资产评估机构和个人2023年减免后应交会费金额开具会费收据,多交会费部分予以退回。没有足额上交会费的机构请尽快上交。超过2023年7月10日仍然没有足额上交会费的机构将发送催交会费通知书。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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