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其他行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8-16
实施时间: 2023-8-16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7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我省建立了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确定了25家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搭建会计服务与会计需求的双向对接互动平台。为及时了解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情况,推动会计职能拓展,助力我省“四大经济”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第二批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闽财会〔2021〕11号)的相关要求,联系点选取采取“自愿报名+重点关注”的方式确定。省财政厅将在各单位报名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会计工作联系点名单。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推荐本辖区的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并填报《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基本情况一览表》,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省直单位填写《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请表》,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097389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
  1.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请表
  2.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请表.docx    
附件2: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实 2024/3/1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厦门市会计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厦财会[2022]3号 2022/1/21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确定第二批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