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1号[C类03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6-20
实施时间: 2021-6-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13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嘎玛曲杰委员:
  您与其他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地(市)县级藏医院藏药制剂室调剂藏药授权税务发票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提案所指藏医院内部调剂药品行为不符合对外发生经营业务范畴,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行为,不满足开具发票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6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回复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2020/7/2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民航湖南省管理局发票管理问题 湘地税函[1995] 1996/1/1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463号[财税金 财预函[2023]13 2023/8/18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征字[199 1998/10/3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征 征科便函[2009] 2009/12/7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842号[财税金融类 财税函[2017]19 2017/8/2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邮政局关于加强邮政行业发票管 吉地税发[2002] 2003/1/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75 渝税函[2023]44 2023/4/17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 0001/1/1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 沪国资委函[202 20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