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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3]54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8-18
实施时间: 2023-8-28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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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28日起,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为: 

收费项目 收费标的 收费标准
交易经手费 普通股 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
优先股
股份协议转让 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单向每笔最高10万元。无成交金额或者每股成交金额低于每股面值的,以转让股份总面值计算收取。
可转换公司债券 按普通股经手费标准减半收取。

  特此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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