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实行内部审计结果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5]7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5-4-27
实施时间: 2005-4-2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内审工作透明度,总局决定,在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内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局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在全系统公告;省、地级国税局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在本地区公告,并抄送上级机关。
  二、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等,作为审计结果应予以公告。
  三、审计公告应在审计决定或意见书等审计文书生效后进行,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必要时可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后公告。审计公告可以不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四、审计结果公告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客观公正。涉及不宜公布的内容,必须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 苏卫办[2005]19 2005/4/11
关于建立内部审计工作信息报告与通报制度的通知 卫办规财发[201 2012/2/20
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09/5/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3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 内地税发[2003] 2003/2/20
铁路高等院校内部定期审计办法 铁审[1987]1332 1988/1/1
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5/1
关于印发《国内贸易部直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 内贸审字[1995] 1995/7/20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6]12 2016/4/16
新闻出版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新闻出版署令第 1994/8/5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 济政办发[2011] 2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