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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3年度深圳市执业资产评估师参加继续教育给予扶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评协[2023]1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5-5
实施时间: 2023-5-5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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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简称深评协)考虑疫情所带来的持续影响,为稳步推进行业发展,切实提高资产评估师专业技术水平,深评协2023年继续对深圳地区执业资产评估师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培训采取扶持措施。本年度凡参加线上培训的评估师取得“2023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合格证”的人员,准予80元/人培训费用报销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扶持对象
  深圳区域已登记在册的执业资产评估师。
  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6日至12月31日(学员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注意事项
  培训费用报销: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核发时间为2023年12月份。
  (注意时间期,过期不予受理)
  四、报销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将参加2023年度线上继续教育培训的资产评估师统计录入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2023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提供清晰电子扫描件)。
  (三)提供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发票凭证,开具发票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纳税人识别号:51440300C17556539J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国人寿大厦1604单元
  电 话:82716123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账  号:7441310182600029005
  五、其它说明
  (一)以机构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由机构统一汇总提交相关继续教育证明资料,不接受个人提交学习证明。
  (二)发票(纸质版)及盖公章登记表(原件)报送至深评协会员服务部;
  (三)登记表(盖公章扫描版及电子表格EXCEL)及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请发送至邮箱:1581482118@qq.com 。
  线上继续教育培训费审核后,相关费用将发放到评估师所在机构的对公账户上。
  联系人:卓海彬
  电 话:23947170
  附 件:2023年度深圳市资产评估师参加线上继续教育登记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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