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管理会计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23]1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7-16
实施时间: 2023-7-16
法规类型: 管理会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7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区直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我区管理会计实践经验,调动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导向正确。
  2.客观真实。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守正创新。案例要能够反映管理会计应用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为管理会计实践创新总结经验。
  4.可复制推广。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主题。
  案例既可以是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也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案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案例。介绍单位通过运用管理会计促进业财融合,对战略、投融资、预算、绩效、成本、营运等流程及信息实施一体化管理的过程。
  2.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案例。介绍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情况及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包括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支撑情况。
  3.管理会计助力单位践行“双碳”目标的案例。介绍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重点控排单位开展碳核算、降低碳排放、提高能源效率、参与碳市场运行机制等具体路径中的应用情况。
  4.管理会计助力行政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的案例。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实施政府会计和财务共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案例。
  5.管理会计助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案例。介绍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做好资源规划、成本管理和风险管控,从而改善经济效益和提升管理效率的案例。
  6.管理会计文化建设开展情况的案例。探讨管理会计文化本质及表现形式,介绍影响管理会计文化形成的因素和环境,反映管理会计文化对企业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7.管理会计支持单位决策制定的案例。介绍管理会计在制定发展规划、实施战略管理、支持业务决策等方面的应用,特别是反映管理会计协助高层管理者确立决策目标、方案、方法,管理会计助力国有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等的案例。
  8.其他体现管理会计创新实践成果的案例。
  (三)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附后。
  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
  (四)案例文字格式。
  1.案例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
  2.案例应为WPS或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五)案例授权和保密要求。
  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案例报送和遴选
  (一)案例报送方式。
  1.各设区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3篇。案例应具有广泛性,既包括企业案例,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案例,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单位。
  2.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高校、医院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上述部门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3篇。
  3.其他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所管理单位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择优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
  4.有关企业负责本系统内企业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1篇。
  5.报送内容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分别发(寄)送到本通知中的联系邮箱和地址。
  (二)案例遴选。
  自治区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区、各部门或企业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案例遴选将综合考虑案例质量、重要性、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选出优秀案例纳入广西管理会计案例库进行交流推广。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将择优推选优秀案例报送财政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宾玉连、李慧
  联系电话:0771-5331557、0771-5331595
  电子邮箱:kjc@cz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邮编:530021
  附件:管理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7月16日

相关附件:
管理会计案例格式文本.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济南市管理会计工作室的通知 济财会[2021]18 2021/12/3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本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2015年 沪财会[2015]16 2015/3/23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的通知 豫财会[2015]10 2015/5/8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推进2020年管理会计实施应用有关工作的 沪财会[2020]17 2020/3/17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浙财会[2017]32 2017/11/14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浙财会[2016]12 2016/3/4
关于印发《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的通知 财会[2016]10号 2016/6/22
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财办会[2023]13 2023/6/21
关于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等7项 财会[2018]22号 201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