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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三批检查人员库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会协[2023]9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7-5
实施时间: 2023-7-5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176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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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21-2022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在全省行业公开选聘了258名行业检查人员。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行业监管工作需要,在全省建立一支职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人员相对稳定的检查队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人员管理办法》,省注协拟进一步扩充现有的检查人员队伍,开展第三批检查人员入库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是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执业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高素质的检查人员是高质量检查工作的基本保证,各市注协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积极推荐本地区事务所符合条件的检查人员入库。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履行行业责任、参与行业治理,推荐并支持派出的检查人员参加行业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不受影响,保障检查人员按时参加并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推荐条件
  检查人员应由职业道德好、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担任检查人员的注册会计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2022年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级及以上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含执行审计业务、复核、技术咨询),执业5年以上;或在我省2022年综合评价中获得AAAA级及以上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或在我省2022年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级事务所担任质控负责人3年以上;
  (二)熟悉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专业理论及实务;
  (三)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3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业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曾参加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中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的人员,曾受全国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表彰的人员,中注协和省注协行业领军(高端)人才、省财政厅会计领军人才,党员注册会计师优先入库。
  三、选聘方法
  检查人员的选拔采取注册会计师自荐和事务所推荐的方式。各市注协负责本地区检查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并进行资格初审。省注协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市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查小组由协会秘书处、专门(专业)委员会等人员组成。
  四、申报时间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并于7月1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批检查人员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给所在地市注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上报省注协监管科。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XX事务所第三批检查人员推荐表”。联系人:黄慧娜;联系电话:025-83633937;邮箱:zyzljc2023@163.com。
  五、其他事项
  省注协将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人员管理办法》对检查人员进行使用、考核和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事项:
  1.检查人员参与检查的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执业质量检查、投诉举报专案调查、其他专项检查、参与对事务所谈话提醒等方面;
  2.检查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入库人员聘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省注协执业质量检查人员从库中抽取,相关事务所应当积极支持;
  4.省注协定期加强检查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5.省注协将对检查人员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表彰优秀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
  6.参加中注协、省注协、市注协行业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所在事务所在行业综合评价中给予相应加分;
  7.参加行业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工作时间按规定折算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8.检查人员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批检查人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批检查人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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