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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税[20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6-21
实施时间: 2023-6-2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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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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