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财务|会计监督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监[2023]2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6-13
实施时间: 2023-6-13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8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财监〔2023〕5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省财政厅抽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社会事业保障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3家单位。市县财政局对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2家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单位不足2家的据实开展。
  (三)检查范围。原则为2022会计年度,遇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工作需要可以追溯以前会计年度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聚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三、工作材料与报送
  (一)工作材料。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形成下列工作材料:
  1.工作总结。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情况、主要做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违反法规政策、处理处罚决定及依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2.相关报表。填报黑龙江省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明细表(附件1)。
  3.典型案例和调研报告。各市县要形成202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典型案例和调研报告各1篇。
  (二)报送时间和程序。各市县工作材料均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财政局于8月25日前向市(地)财政局报送工作材料。市(地)财政局要严格审核县(市)报送结果,并汇总县(市)工作总结、检查情况表,连同典型案例和调研报告各1篇,于9月1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各市县工作材料电子版由市(地)汇总后一并上报省财政厅。
  四、检查主要依据
  《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财政部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今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维护财经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县要从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重要作用的高度认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强组织、统筹安排、落实责任,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组建检查组实施检查。
  (二)依法依规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按规定做好查前公示、查后公告,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清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全体参检人员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详见附件2),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三)注重梳理总结,强化质量控制。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梳理和总结检查经验、典型案例,积累经验,以案引路,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水平。加强查前准备、查中控制、查后审理,探索质量控制有效方式和途径。突出检查重点,抓住问题实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财经纪律和财经秩序。
  (四)加强工作统筹,创新工作方式。统筹各项监督评价工作,强化和协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调配工作力量,保证工作高效、顺利开展。创新财会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利用网络开展远程、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拓展检查渠道,提升监管效能。
  联系人:张超华,联系电话:0451-53603929。
  附件:
  1.黑龙江省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明细表
  2.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检查情况明细.xlsx    
附件2: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冀财行[2001]7号 2001/4/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 杭政办函[2015] 2015/8/10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 川财资[2022]19 2022/3/8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财会[2017]25号 2019/1/1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东丰县民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 吉财监[2022]99 2022/10/2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 内财资[2020]42 2020/4/16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做好2022年国有房屋租 津财防控[2022] 2022/3/3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赣财资[2023]27 2023/12/5
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财资[2014]80号 2014/12/17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 云财会[2016]86 201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