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青海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税字[2023]3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4-6
实施时间: 2023-4-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7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以及《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纳税办法>的通知》(青财税字〔2020〕2052号)有关规定,经纳税人申请,省、市、区财税部门审核,青海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符合增值税汇总纳税条件,自2023年4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可以按照青财税字〔2020〕2052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预征率法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请主管税务机关加强后续税收管理。
  附件:青海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3年4月6日

相关附件: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单.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 津地税所[2008] 2008/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1年度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 鄂国税函[2002] 2002/7/2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所一[200 2008/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所[2012] 2012/10/25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中移铁通有限 青财税字[2021] 2021/2/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 赣国税函[2006] 2006/12/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汇 粤国税函[2005] 2005/3/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2008/7/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 苏地税函[2008] 2008/10/10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 深国税发[2008]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