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新版登录方式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16
实施时间: 2023-6-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16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数据安全,我局对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版登录功能于2023年6月23日19:00正式上线。为了方便您更好地使用新版登录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版登录方式主要变化
  (一)登录首页变化
  升级后的电子税务局首页界面样式不变,右上角新提供“新版登录”入口,界面的“登录”按键仍默认为旧版登录方式入口。前期已注册登录过的用户可以直接使用个人原密码登录,未注册使用过的用户需在新版登录中进行注册。请纳税人尽快熟悉使用新版登录方式,旧版登录方式后期将关闭,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系统升级后,用户注册、修改密码、山东税务APP(即山东省电子税务局APP,下同)扫码登录功能只能在新版登录中操作,旧版登录不再提供以上功能。
  (二)登录方式变化
  1.增加双因子认证。纳税人(包括企业、自然人、代理)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后,新版登录增加了短信或扫码刷脸二次认证,提升了纳税人网上办税缴费安全性。
  2.调整新办纳税人套餐登录。新版登录在屏幕右侧悬浮窗设置新办纳税人套餐免登录功能,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姓名和图形验证码,即可进入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
  3.增加人企关联关系授权。自然人为企业办税前需先完成人企关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进行授权。企业方(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和自然人,均可发起人企关联关系绑定申请,经双方相互确认后,完成人企关联关系绑定。
  4.调整扫码登录。新版登录取消了微信扫码和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方式。企业业务支持山东税务APP扫码登录,自然人业务支持山东税务APP和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APP已登录情况下,扫码后登录状态同步到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二、新版登录方式特点
  (一)企业业务
  1.企业登录入口。经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授权的办税人员输入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用户名)和个人用户密码,认证通过后,再通过短信或扫码刷脸二次认证即可登录。已在我局采集过实名信息但未在电子税务局注册过的法人,其用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2.特定主体登录入口。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委托代征纳税人和社保非税虚拟户,可通过特定主体登录入口办理涉税费业务。
  3.身份切换功能。办税人员可使用身份切换功能,实现企业内的身份切换或切换至其他相关企业,代理人员可切换其他被代理企业,办税人员还可以直接切换到自然人身份办理自然人相关业务,无需退出重新登录。目前暂不支持自然人身份切换企业办税人员身份。
  4.数字证书登录入口。使用税务数字证书(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登录的用户,插入税控设备输入证书密码验证通过后,办税人员再通过密码、短信或刷脸认证方式登录。
  5.非居民企业登录入口。面向已完成境外自然人注册和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的用户,办税人员输入非居民企业身份码、本人邮箱地址(或手机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认证通过后即可登录。
  (二)自然人业务
  1.认证方式。自然人业务登录入口可以选择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用户名三种登录方式(首次登录请优先选用证件号码),输入个人用户密码,认证通过后,再通过短信或扫码刷脸二次认证即可登录。
  2.手机号码维护。升级前多人关联同一手机号码的,升级后一个手机号码只能关联一人,默认关联最近一次确认此手机号的人员,其他人员的手机号将被清空;升级前一人关联多个手机号码的,只保留一个手机号码,默认保留最后注册的手机号。新版登录启用后允许一人添加多个手机号码,只能设定一个手机号码为默认手机号。无手机号码的人员需要重新设置本人在用手机号码,可通过个人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扫码刷脸验证通过后进入“账户中心”添加或修改手机号码。若忘记手机号码,可在登录界面选择“找回手机号码”按照提示重新添加手机号码。为了个人账户信息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码。
  3.密码找回。可在登录界面选择“忘记密码”,输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选择短信验证或山东税务APP扫码刷脸验证后设置新密码。
  4、境外自然人登录。已完成境外自然人注册的用户,输入个人邮箱地址(或手机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认证通过后即可登录。
  (三)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入口仅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代理人员登录办理被代理企业相关税费业务。代理人员输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用户名)和个人用户密码,认证通过后,再输入短信验证码或扫码刷脸二次认证即可登录,选择被代理企业,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为其办理相关税费业务。已绑定被代理企业的代理人员同时为该企业的办税员身份时,仅允许通过代理业务入口进入。
  三、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过程中遇到无法登录的情况,或对电子税务局升级变化内容存在疑问,您可以查看附件用户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在线咨询、办税服务厅咨询、拨打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咨询,技术问题可拨打96612366,我们将全力帮助您解决问题。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用户手册.pdf
  2.山东税务APP(即山东省电子税务局APP)下载操作指引.pdf
  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常见问题解答.pdf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用户手册.pdf    
附件2:山东税务APP(即山东省电子税务局APP)下载操作指引.pdf    
附件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常见问题解答.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2年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22/9/2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6月重要提醒之二--第 2020/5/29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 2021/3/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如何操作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进 2016/8/18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服务厅升级到电子税务局的 2017/1/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编发《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 2021/9/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重庆电子税务局上线的通告 2018/11/16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登录方 2020/6/2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上 黑龙江省地方税 2017/11/28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