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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公告2023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5-30
实施时间: 2023-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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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
  二、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揭阳市大学生发展基金会
  2.广东省致诚疟疾防治基金会
  3.广东省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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